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从制度上加强规范,在行动上落实好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推进公司党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坚持“服从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学院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计划,贯彻学院工作始终;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层层抓落实。
(二)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经理任副组长,学院班子成员参加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既积极落实公司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又对自己的分管领域加强廉政预控。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廉洁自律,示范表率。
(三)相关规定
1、严明党的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建立健全和完善本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学校有关人、财、物管理的规章制度。
2、按《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学院各部门各支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并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3、加强警示教育。定期组织收看反腐倡廉警示片。利用反面教材,对党员干部进行反腐倡廉的警示教育,在思想上筑起一道反腐倡廉的牢固防线。
4、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深入推进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坚持不懈地加强对班子成员的廉政勤政,抵制腐败的思想教育。
(一审:李莎 二审:刘淑莉 三审:彭海华)